">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23134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07-04 10:02:5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龙里县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县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3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7〕15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7〕6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龙里县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人,按工作要求分头落实,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公开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按时汇报各项工作情况进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全年落实情况于11月30日前书面报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县政府办要按季度落实情况并组织开展考核。
附件:龙里县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吉;联系电话:0854-5676628)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印发
共印160份,其中(电子公文105)份
附件
|
龙里县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
|||||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工作要求 |
||
|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
|||||
|
(一)加强预期引导 |
|||||
|
1.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 |
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龙里县支行 |
及时公开 |
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就业政策,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 |
||
|
2.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 |
县财政局 |
按月公开上月财政情况 |
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财政收支情况相关信息,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
|
3.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
县统计局 |
次月和季度首月固定时段公布上月、上季度情况。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推送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及解读,包括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
||
|
4.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县审计局 |
及时公开 |
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公告栏目,公开县审计局关于上一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整改情况报告;重点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并做好解读,特别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 |
||
|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
|
5.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
及时发布 |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信息公开,入企开展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
||
|
6.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
及时发布 |
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实时更新龙里政府门户网站“收费清单”栏目,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
||
|
7.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
县发展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 |
及时发布 |
利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涉企收费各项政策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
||
|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
县发展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 |
及时发布 |
主动公开较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取得矿权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
||
|
9.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 |
县人社局 |
每月或每季度固定时段公开 |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
||
|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
|
10.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
县发展局 |
及时发布 |
根据省、州出台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及时制定我县实施办法。 |
||
|
1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县发改局、县移民局、县水务局、县农工局、县环保局 |
及时发布 |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
||
|
1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护局、县林业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及时发布 |
及时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县建设招投标、中标公告、政府采购、交易公告、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含碳排放权、排污权)、农村产权(含林权)等信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
||
|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
|
1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
及时发布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作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
||
|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
|||||
|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
|
14.强化清单管理与应用 |
县法制办、县编委办牵头、县直部门分头落实 |
及时更新发布 |
及时公布深化“放管服”改革、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等各类清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
|
15.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
县法制办、县编委办牵头、县直部门分头落实 |
及时更新发布 |
及时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权责清单,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增加在线提交的意见建议反馈,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
||
|
16.集中发布各类清单 |
县发革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
及时更新发布 |
及时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及时更新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接受群众监督。 |
||
|
1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县发改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落实 |
及时发布 |
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
|
18.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及时更新发布 |
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服务事项,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
||
|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
|||||
|
19.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 腾龙集团、贵龙集团 |
及时发布 |
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
||
|
20.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县财政局、腾龙集团、贵龙集团 |
每月固定时段公开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
||
|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
|||||
|
21.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 |
县工信局、县农工局 |
及时发布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每周发布县内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做好收购旺季收购进度信息公开,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稻谷、油菜籽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粮食购销情况,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
||
|
22.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 |
县农工局、县扶贫局 |
及时公开 |
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
||
|
23.及时公开农产品信息 |
县农工局 |
及时发布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获得农业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信息。公布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 |
||
|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
|
24.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 |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
及时发布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营改增信息公开,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
||
|
25.加强税收政策宣讲和咨询辅导 |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
及时开展 |
创新税收政策公开方式,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加强税收政策宣讲和咨询辅导。 |
||
|
26.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
县财政局 |
及时发布 |
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按要求及时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
||
|
27.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县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分头落实 |
及时发布 |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
||
|
28.细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及时发布 |
采取批量集中采购模式的,要公开采购预公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信息。采取协议供货模式的,要公开入围厂商、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优惠条款、采购结果等信息。政府采购相关投诉处理及违规处罚结果应一并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
|||||
|
(九)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
|
29.围绕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 |
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
及时发布 |
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县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舆情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
||
|
(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
|||||
|
30.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 |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
及时发布 |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和已完成过剩产能化解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发布。督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 |
||
|
(十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
|||||
|
31.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
县工信局 |
及时发布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内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情况,重点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
||
|
32.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
县市场监管局 |
及时发布或每月固定时段公开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公开力度。优化标准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做好工业品生产许可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编制发布全县质量状况报告、品牌名录。 |
||
|
33.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
县市场监管局 |
每月固定时段公开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按月公布全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数据分析结果。配合省工商局做好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应当自产生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向社会公开。 |
||
|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
|||||
|
(十二)推进大扶贫信息公开 |
|||||
|
34.围绕精准脱贫工作,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扶贫局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分头落实。 |
及时发布 |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各类信息均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
35.健全完善扶贫公开渠道 |
县扶贫局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 |
2017年12月底前 |
健全完善“纸质明白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网站查询+便民点咨询”扶贫公开渠道,推广扶贫政策“口袋书”,加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解读公开,让基层群众及时知晓扶贫政策。 |
||
|
36.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 |
县扶贫局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分头落实。 |
及时发布 |
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全面公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对口帮扶名单,以及各帮扶点实施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 |
||
|
(十三)推进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信息公开 |
|||||
|
37.推动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 |
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
及时发布,每月、每季度固定时段公开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强化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劳动保障“黑名单”和“红名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名单、存储工资保障金企业名单等,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 |
||
|
(十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
|
38.推进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信息公开 |
县环保局 |
及时发布 |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清单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计划,及时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污染源治理进展及治理成果,接受公众监督;强化贵州省十大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执法查处、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信息。 |
||
|
39.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 |
县环保局 |
及时发布 |
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要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
|
40.推进城市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
县环保局 |
每月固定时段公开 |
按月公开县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
||
|
41.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 |
县水务局 |
及时发布 |
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河流水库管理保护目标、河流水库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 |
||
|
(十五)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
|
42.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 |
县教育局 |
及时公布 |
继续推进公开高中、初中教学质量报告,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 |
||
|
43.推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信息公开 |
县教育局 |
及时发布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精准扶贫脱贫、基础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
|
44.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 |
县教育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落实。 |
及时更新发布 |
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并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
|
45.推行卫计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
县卫计局,各镇(街道)配合落实。 |
及时更新发布 |
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我县医疗机构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
||
|
46.推进医德医风建设 |
县卫计局 |
及时公开 |
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
||
|
(十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
|
47.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及时发布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特别是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均应依法公开。 |
||
|
48.定期公布全县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 |
县市场监管局 |
每月或每季度固定时段公开 |
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布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日常行政检查监督信息公开力度。 |
||
|
49.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审批及监督检查类公示公告 |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局 |
每月或每季度固定时段公开 |
做好药品上县审批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批准上县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关信息。 |
||
|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
|||||
|
(十七)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
|||||
|
50.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人行龙里支行 |
及时发布 |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舆情回应。 |
||
|
51.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人行龙里支行 |
及时发布 |
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
||
|
(十八)围绕房地产县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
|
52.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县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 |
及时发布 |
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
||
|
5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 |
及时发布 |
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的行为。 |
||
|
54.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 |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 |
及时更新发布 |
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三榜三公示”制度,及时发布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细化公开申报条件、危房等级评定标准、贫困类别、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年度投资、新增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等信息。 |
||
|
55.加大征地信息公开 |
县国土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落实 |
及时发布 |
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及时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相关信息,并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
||
|
(十九)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
|||||
|
56.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
县安监局 |
及时发布 |
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原则、范围和方式,扩大预警预报受众面。 |
||
|
57.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 |
县安监局 |
及时发布 |
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按照“谁调查、谁公开”原则,依法及时全面公开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
||
|
58.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检测信息 |
县安监局 |
及时发布 |
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检测检验、评价、考试等机构的资质认定、变更、处罚信息,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
||
|
59.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
县安监局 |
及时发布 |
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抽查检查等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通过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
||
|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
|
(二十)应用大数据提升公开水平 |
|||||
|
60.依托云上贵州平台,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
县政府办、县工信局 |
2017年12月底前 |
依托云上贵州平台,将政府网站逐步有序迁移至云上贵州平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限期关闭部门网站,将部门网站信息整合至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实现部门网站在统一在平台上面向社会公开政务、提供服务,以实绩促政务公开水平提升。 |
||
|
(二十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
|||||
|
61.“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 |
长期坚持 |
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县直部门中推行非公开信息目录试点示范管理,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
|
6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
长期坚持 |
根据其它纳入试点的地区的标准,做细做实方案,主动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和制度机制,形成自身特色亮点。 |
||
|
6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 |
长期坚持 |
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重大决策正式出台后,要将决策文本与征集意见情况和政策解读情况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 |
||
|
64.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要纳入公开范围。 |
||
|
(二十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
|||||
|
65.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
各部门 |
长期坚持 |
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 |
||
|
67.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部门对于自身出台的政策,要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不得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 |
||
|
68.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县彩88_彩88首页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
||
(二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
69.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对基础薄弱、内容保障不力、安全隐患较大的基层网站要求关停上移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内容保障。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定位,避免同类信息在不同栏目进行发布,影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和体验。健全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让公众能够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
|||
70.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
|||
7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长期坚持 |
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
72.积极推进政府公报上网工作 |
县政府办 |
长期坚持 |
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 |
|||
7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 |
县政府办、县彩88_彩88首页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
(二十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
74.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文信件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
|||
75.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长期坚持 |
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当申请人选择电子邮件为所需信息的获取方式时,各单位发送答复书的电子邮箱所显示的发件人名称应规范正式。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诉求的公开申请,信息存储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事项明确的公开申请,由答复部门针对申请内容作出规范答复。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答复,应在告知书中写明依据和理由。 |
|||
76.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 |
县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落实 |
每季度首月10日前 |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季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分别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统计汇总后报州政府办,并在龙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