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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23130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10-16 12:00:0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非公开信息目录(试行)(2020年更新) |
序号 | 非公开信息内容 | 理由或依据 | 备注 |
1 | 党组工作内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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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查统计分析等过程性信息 | ||
3 | 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对工作作出的批示、指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
4 | 党员、干部、职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个人事项报告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纯属行政机构内部组织人事、财务和工作运转内部信息属非公开信息。 | |
5 | 机关办公场所建设等信息 | ||
6 | 组织人事内部运转信息 | ||
7 | 财务工作运转信息 | ||
8 | 报送上级的工作的请示、报告、建议及监管服务领域的形式与动态的内部分析、工作建议。 | ||
9 | 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网评相关工作 | 行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 |
10 | 反邪教、反恐怖的应急预案、工作情况 | ||
11 | 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 ||
12 | 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报告等材料;专家论证或审查材料 | 《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除行政机关依法将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外,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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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部署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
14 | 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等结案前的资料。 | ||
15 | 需经上级机关审批但还未被批准的方案、计划、项目等。 | ||
16 | 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调度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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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违法案件的案情、相关数据、查处情况、有关建议及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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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安全播出防范相关信息,包括防范估计破坏广播电视播出的规划、措施、方案、调度令、应急预案及卫星上星抗干扰参数等相关材料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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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特大突发事件调查的原始系统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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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外展示展演中涉外、港澳台特别重大事项的商谈方案、实施方案以及内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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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监管服务领域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监督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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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协调处理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涉及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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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内部掌握的处理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建设投资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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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投诉人、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案件内容、商品信息、消费性质等相关案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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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及家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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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行业监管、服务对象的相关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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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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