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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23130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10-16 12:00:0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龙里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非公开信息目录(试行)(2020年更新) |
序号 | 非公开信息内容 | 不予公开理由或依据 | 备注 |
1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信息。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履行公务时,不得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在监督检查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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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涉及合同行政争议调解相关信息 |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第五条: 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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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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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干部个人信息、档案、个人事项报告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涉及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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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务工作运转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纯属行政机构内部财务和工作运转的内部信息属非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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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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