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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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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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龙里县医疗保障局

二、联系电话:0854-5678788

三、邮    箱:llxylbzj@163.com

四、邮    编:551200

五、办公地点:龙里县综治中心6

六、通讯地点:龙里县综治中心6

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离退休、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本局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查、督办;负责本局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局内部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联系电话:4678788

(二)业务科

负责做好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控费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协议抓好医疗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流程化清算系统操作及资金审核、扣减工作,负责联系省州部门做好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负责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资金审核及县域外重大疾病资料、资金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做好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定点辅助器具机构确认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定点辅助器具机构的管理和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的考核,做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管理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4974118

(三)医保数据监测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做好全县医疗保障事业数据服务及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做好信息维护、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等工作,负责做好医疗保障数据系统应用的培训指导工作。负责联系省州医保数据、信息保障部门及移动网络运营商做好会务、远程、视频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做好维护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信息系统工作。负责协助医保稽核部门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智能审核监控,为医保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线索依据。负责做好医疗保障数据的收集、整理、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5678788

(四)龙里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待遇医药科:负责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

生育保险报销审核工作。负责联系省州医保部门、医保系统维护技术人员做好医保报销系统相关问题处置及报销方案配置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数据统计、核对、上报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转诊转院及异地备案工作,对接联系国家、省州医保部门做好省内跨市州、跨省异地就医等结算工作。负责协助科室主任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工作,拟定全县待遇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联系商保公司完善全县大病保险相关制度、报销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全县医保待遇保障数据统计、核对、汇总、上报等工作,配合做好医保业务系统待遇保障数据填报、上报等工作。负责联系省州医保待遇保障部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承接、办理及对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待遇保障指导工作。负责联系省州医保部门做好长期护理制度改革,做好离退休人员等特定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实施。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工作,联系财政、民政、退役军人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做好医疗救助资金申请、核算、拨付等工作。负责配合基金财务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一折通”发放及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扶贫工作,拟定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脱贫攻坚医疗保障相关系统维护及数据填报、上报等工作,配合县扶贫部门做好省州扶贫系统数据维护。配合参保账户部门做好贫困人口参保征缴工作。配合局机关业务科做好基金监督管理稽查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4977580

参保账户科:负责做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审核全县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申报。做好全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工作。负责联系及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等缴费工作。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中断、恢复、注销、转移,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划入、计息、清退和变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参保单位参加医疗、生育的从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档案建立、登记变更、保险关系转移及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征缴工作。负责做好医保征缴业务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联系省州医保部门、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做好医保征缴数据统计、核对等工作。负责督促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完成当年医保筹资征缴工作,负责对口联系税务部门做好信息互通、数据推送、参保人员及基金核对等工作。协助科室负责人做好医保系统信息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联系省州医保部门做好各级医保业务系统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系统相关信息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4974009

基金核拨科: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拟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分析预测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拟定编制医保基金财务报告、资金使用报告。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专用票据的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上解归集,并按规定实施基金调剂使用工作。负责将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支出用款计划表汇总,将基金资金核拨到各险种支出户。负责做好全县参保人员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结算和拨付经办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金发放,联系财政、银行、税务等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往来结算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单位人员工资、车补等资金发放工作,对接联系有关部门做好人事系统管理、人员职级变动、工资调整等审核办理工作。协助做好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检查、考核工作,做好单位预算公开工作,负责单位结算及结算公开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单位财务核算及报表上报工作,负责基金财务凭证及机关财务凭证的保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497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