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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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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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二、联系电话:0854-5631952

  

三、邮    箱:gzllxnyncj@163.com

  

四、邮    编:551200

  

五、办公地点:龙里县铁龙路22号(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七、通讯地点:龙里县铁龙路22

  

八、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九、机构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军民融合等工作。承担机关党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会议的安排服务,车辆管理、使用、维修、安全、驾驶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接待工作;协调落实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房屋维修、水电维修、公共设施维修和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开展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推先选优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承担农业农村工作的内部联络和综合协调。负责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

)龙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全县农业执法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农业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全县农业执法水平,负责全县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办。做好司法衔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涉农相关刑事案件工作;办理上级督办的案件;配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查办;负责全县收缴的违规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销毁处置工作;其它农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龙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构

负责全县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性工作;参与制定全县粮油作物生产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方案、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协助组织全县粮油作物项目申报和实施;协助组织开展粮油作物生产农业技术培训;参与开展粮油作物生产调研,组装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模式,为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协助做好粮油生产救灾工作;负责落实农机、耕地力保护政策服务性工作;协助指导农机化推广工作;承担农机安全相关监管、检查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农机监理员资格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调查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技能培训:协助做好全县农民中专学历教育工作,全县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全县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里县种植业发展中心(龙里县茶叶产业化发展中心)

负责蔬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茶叶、烟叶等产业实用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治技术推广与植物检疫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能源的技术推广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技术性工作;参与全县基本农田设施综合开发技术服务与项目编制、规划等工作;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鉴定事务性工作,以及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新品种展示示范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种子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技术性工作;为繁育种提供服务;协助指导全县种植业生产各项技术工作;协助规划全县茶产业发展,茶产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落实;负责调查研究、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事务性工作;参与茶产业相关报表的统计和分析,掌握全县茶产业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承担茶叶重大病虫害、凝冻灾害、、旱灾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茶产业公共品牌的宣传、管理和维护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茶事活动(茶人会、茶博会、推介会等)的筹办、组织参展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编制和收集全县茶产业重大项目库及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茶叶产业发展项目的计划下达、资金拨付、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协调指导全县茶叶产业发展;协助指导县内茶叶企业拓展销售市场。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龙里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负责宣传国家和省、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执行上级项目批复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等事务性工作;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原则要求,协助建立项目库,参与对申报立项的项目进行考察、初评、上报立项,负责对已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编制、规划、储备、申报及检查、验收工作;参与落实已建项目的工程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研究、信息汇总、指标统计、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里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承担农民负担监测与监督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查处农民负担的重大案();承担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涉及农村土地矛盾纠纷调处核查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农村集体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经营体系建设规划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政策宣传、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农民收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统计调查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济统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事务性工作:参与农村经济体系和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统计、调查、培训、宣传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农村改革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价;承担优化资源配置,编制全县农业资源区域开发治理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事务性工作;承担研究和指导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建设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成果转化运用技术性服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龙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

业务范围:受上级部门委托,承担指定的农业环境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综合检测与评价;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鉴定检验;贯彻执行国家的检测标准,研究新的检验技术和方法,参与有关地方标准的制();对县内同类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负责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龙里县养殖业发展中心

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防治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品种改良事务性工作:负责饲草饲料技术推广运用服务工作;协助推广水产技术,促进全县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九)农业产业化发展科

承担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产品市场开拓,农产品品牌培育,农产品加工业监测统计、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协调发展。指导全县农业大数据的应用、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