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彩88_彩88首页

龙里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字体: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筹集使用与管理,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三)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察。

(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和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五)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殡葬事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建议。

(八)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 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调处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九)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负责慈善款物的捐赠、管理和分配,承担慈善工作日常事务;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实施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承担民政项目建设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

(十)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负责养老服务、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和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执法监察,推进民政工作依法行政;负责民政系统行政违法处理,以及相关案件的执行等;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三)承担慈善、养老、社团及民办非企业、殡仪服务设施等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责调整情况。

1. 将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2. 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 将县民政局救灾职责和县减灾委员会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4. 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5. 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民政局。

                                                            龙里县民政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