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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按照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统一安排,立足我省地名管理现状和地名文化特征,讲好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民电〔2021〕24号)和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关于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提升行动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活动以“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为主题。
二、征文范围
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地名文化挖掘,充分利用摄影图片、海报和视频等形式展示地名的来历、含义、沿革,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传统,延续红色文脉。
三、征文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
四、征文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贴合红色地名文化宣传主题,讲述红色地名与红色事迹,传承红色故事、宣扬红色精神。
2.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每件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单位、电话),署名作者一般不超过3人。
(二)红色地名故事具体要求
1.语言流畅,人物正面,事迹客观真实,杜绝虚构类写作。
2.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3.文稿格式: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四号宋体,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正文段落设置为首行缩进2字符,1.5 倍行间距。
4.文稿保存为word格式,字数以2000字以内为宜。
(三)红色地名摄影作品
1.应配备200字以内简要文字说明,介绍拍摄时间、地点,地名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如来历含义、历史典故等)。
2.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制每组不超过8幅作品。
3.不得对原始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只可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并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4.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
(四)红色地名海报
1.类型为静态海报,作品尺寸长100cm,宽70cm,RGB模式,JPG格式,300dpi,不超过15MB,竖版为宜。
2.作品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 300dpi以上)及设计稿原件。
(五)红色地名短视频
作品用横屏方式拍摄或制作,在开头出现片名,在片尾出现创作者名字。有对话或独白时需配字幕,字幕须行文规范,无错别字。画面要求色彩平衡自然,无模糊和抖动现象。声音音质清晰,无明显噪音,播放流畅、稳定。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视频压缩成MP4格式,720P以上清晰度。
五、征文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
六、投稿方式
来稿要求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指定邮箱llmzjbgs@126.com(电子文件命名标注“红色地名故事”字样)或送至龙里县民政局四楼基政科。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对优秀征文进行汇编,集中选送一批优秀作品,择优在中国·贵州地名信息库设立专栏展示,并视情向《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节目组推荐。
龙里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吴长慧;联系电话:1830864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