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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龙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 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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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9日,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此,特别对该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不动产权利主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权利由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龙里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于2016年6月全面实施,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任务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年过渡期已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帮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31号)、《中共贵州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文件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102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1203号)等文件要求,为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龙里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特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草拟,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县档案馆以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征求意见,意见收集对《实施方案》草拟稿修改后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按照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制度的要求,整合职能、方便群众、统筹兼顾、平稳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一标准、优化流程,打通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最先一公里”和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和困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一是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及使用;二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到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云平台;三是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流程,以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办事效率;五是建立覆盖城乡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方便乡镇(街道)群众申请登记。

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的方法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权属争议、权属交叉、地类重叠、合同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明确了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和层级,同时还明确了涉及部门的职责。

五、《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为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具体工作职责。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有保障。

(三)强化经费保障。为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将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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